200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通知
各位新生:
现将有关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凭我院签发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件,由本人亲自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报到日期及时间:
各专业硕士生:2008年8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4:00(中午不休息)。提前报到者,学校不予接待!
三、报到地点:
法律硕士研究生报到地点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办公楼前,我校在火车站设迎新站。
四、办理户口迁移证
1、被录取为非定向、自筹资金培养的研究生,应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交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应由原所在派出所注明身高、血型,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农业、非农业);迁往地址填写: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户口迁移证上不能私自加改任何字迹)。
北京市高校毕业的学生提交户口卡单页。
3、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B5纸复印。身份证上的号码要与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4、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要由当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未办理身份证字样,但有居民身份证的编号。
5、居民身份证丢失的要在当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丢失证明,户口方可入户。
6、具有北京市家庭户口的同学一律不迁户口。
请各位同学在报到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告知保卫处户籍科,否则逾期一律不再办理入户手续。
五、转工资关系
从在职人员考生中被录取为非定向、自筹资金培养的研究生,需转工资关系。在转工资关系时,需注明发放工资的截止月份,并注明民族、加盖原单位财务专用章。
被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不转工资关系。
六、转党、团组织关系
被录取为研究生中的党员、团员,需转组织关系。
外埠党员转组织关系的介绍信,要由党员所在地县、旗、市或旅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政治部)开出,转至“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党员,介绍信转至“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北京市属单位(含大专院校)的党员,介绍信直接转至“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团员转组织关系时,介绍信直接开往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持团员证的团员按照团员证的接转办法办理。
七、查验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凡被录取硕士生新生者由法律硕士学院查验:
1、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交验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2、成人应届毕业生(含高教自考):报到时需交验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凡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八、新生报到时,本人需带钢笔或签字笔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黑白或彩色相片12张,供填写有关表、卡和办理医疗证、学生证、借书证等证件使用。请事前备好,办理报到手续时一次性交齐。
九、新生一律不得提前报到。研究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来校卧具可自带或自愿购买(详见后附清单)。
十、收费项目、标准
1、交费标准及办法请详见后附“2008级研究生入学交费须知”。
2、硕士生住宿为四人一间。
3、其他入学一次性收费一律到校时根据情况现金交费。
4、我校检疫费及疫苗费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京卫防字[2000]93号文件、北京市海淀区卫生防病工作委员会海卫防委字[2001]3号文件规定收取。北京地区新生收取体检费和检疫费(合计89元),外埠新生收取体检费、检疫费和疫苗费(合计167元)。
十一、入学检疫、教育和教学安排
各专业新生检疫及体检、入学教育和教学安排、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赴校路费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8 2)教计财字002号文规定:考生被录取后,其赴校路费,如考生属于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毕业的研究生,由原毕业的学校或科研机构参照高等学校调遣费开支标准发给。其他考生原则上由本人自理,路途较远,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国家职工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补助;非国家职工由所在乡或城市街道办事处证明,向县(区)招生委员会申请补助。
十三、新生应按时报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由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研究生院批准。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外埠考生到校乘车路线:我校在北京站和北京西站均设有迎新站,乘坐校车至昌平校区。
自行来校乘车线路:
1、北京站下车,乘环线地铁到积水潭站,换乘345路、345路支线公共汽车到昌平政法大学站下车。
2、北京西站下车,乘845路公共汽车到昌平政法大学路站下车。
十五、新生报到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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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顺序 |
负责
单位 |
办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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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硕士学院报到处 |
验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件,发放新生报到转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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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务处 |
未交纳学费的新生交纳学费,领取学费收据;已通过银行卡交纳学费的新生直接到法律硕士学院报到处领取学费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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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纳学费者,一律不予办理以下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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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硕士学院报到处 |
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还需交验学位证书)、接转工资、党员关系;领取录取登记表及有关学籍表格(一周内自行交回各学院,逾期未交,后果自负)。
注:团的关系一周后,由各支部统一收齐,交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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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校医院 |
交纳检疫费及疫苗费,计划内学生交照片1张、办理医疗证;全体新生办理检疫手续及体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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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饮食中心 |
交纳100元(无工本费,餐卡中含餐费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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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动力修缮中心 |
办理水卡(无工本费,携带录取通知书办理,充值后即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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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
办理住宿手续及领取宿舍钥匙,自愿购买卧具。 |
注:报到事项如有变化,我院会于7月5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908070
传真:(010)58908074
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0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