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告
各位新生:
我校接到公安部门最新通知,2008年办理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研究生新生,请在入学报到时,准备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一份,与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一并提交。
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